外傭涉性侵2歲女童致下體發炎脫罪 父母反被索償50萬元
發布時間: 2018/06/14 23:38
最後更新: 2018/06/15 15:41
接連有中產家庭請外傭墮官司纏身惡夢。有父母發現2歲女兒下體發炎,疑被外傭性侵,繼而報警,其後外傭獲撤控,僱主反被外傭索償50多萬,料須花十多廿萬元聘律師處理,女兒亦須接受心理輔導。
居於將軍澳私樓的柯先生,一家四口,一直有聘用外傭。約1年前當時2歲大的小女兒小惠(化名)下體發炎,夫妻初以為是尿布疹而求診。柯太幫小惠搽藥膏,小惠竟說「不要篤我,好痛」,小惠其後透露菲傭曾觸碰她的下體。
柯氏夫婦當晚查問菲傭,柯生形容菲傭表現驚慌並否認,但在場的女兒卻叫菲傭陪她玩成人用品,柯生認為事態嚴重,立刻報警。警員到場後,小惠即場示範菲傭性侵過程,翌日菲傭被捕。
菲傭虐兒表面證供成立,還柙一個月。但小惠因年紀小,無法準確向警方落口供, 至去年12月,柯生接獲警方來電,指律政司認為證據不足,菲傭或獲撤控及釋放,兩人及後即時解僱菲傭,並於將軍澳一間僱傭公司見證下,簽署免通知期及通知金終止僱傭合約。
兩人以為事件告一段落,但一個月後,柯生先後收到來自區域法院及勞資審裁處的來信,指菲傭向他們追討毀約賠償,包括1年薪金、代通知金及還柙時的精神損失,總數達50多萬元。
柯生留意到,文件均由一家外傭工會代寫及發出,而外傭一度不同意將兩宗案件合併處理。
柯估計律師費保守估計要十多廿萬元,質疑有人要在精神及金錢上消耗他們,意圖令夫妻就範以求達到私下和解獲賠償。他曾尋求議員協助,但議員只建議找律師,由於家庭資產超過申請法緩限制,柯生表示感非常無助,但認為和解是對不起女兒、做不到爸爸保護女兒的責任,故會堅持上庭。「一個傷害我個女的人,反要我賠錢予她?完全說不通。如果我真的退一步,我枉為做人父!」
柯生指,事後女兒性格改變,由以往活潑好動,變得內向怕羞,不讓與母親以外的人接觸,「洗澡換衫都不讓新的工人姐姐碰」,至今仍要定期接受心理輔導。事件亦影響柯夫妻對外傭的信任,改用印傭,也避免獨留女兒及外傭在家。
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容馬珊兒指,香港已不是第一次出現同類事件,僱主應想方法自保,建議懷疑傭工犯法後,但法庭未判刑前,亦賠足一個月代通知金,以防日後傭工反告僱主;除了要在家安裝閉路電視外,也要教導傭工幫少主洗澡的正確方法,亦應教導小孩敏感部位不要被他人觸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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